日前,吴中区法院创新行政审判工作,从源头上妥善化解一桩三姐妹宅基地房屋继承纠纷。
近期,市民孔二妹、孔三妹来到吴中区法院,起诉某国土资源局,申请撤销某国土资源局之前作出的一项房屋登记行为。原来,两原告家中共有姐妹三人,其父母在吴中区农村有一处宅基地房屋。早在2000年,该房屋就被其父母单独登记在大姐孔大妹的名下,但当时二妹、三妹对此均不知情。
随后,其父母先后离世,二妹、三妹在处理老人后事时得知上述情况后,气就不打一处来。她们认为,自己也是涉案宅基地房屋的合法继承人,对于宅基地房屋应享有共有的权利,但是登记部门“未尽审查义务而作出了错误的登记”,于是起诉某国土资源局,要求其撤销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。
承办法官通过细致调查,发现当时办理该项登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,有的已经退休,有的已经离世,并且三姐妹的父母均已离世,因此很难还原当时登记时的真实情况。如果仅根据现有的证据,贸然作出判决,当事人心中仍有怨气,姐妹间的亲情也难以维系。
“两姐妹提起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合理解决宅基地房屋的继承问题。”法官抓住这一点,从源头上开展工作,试图从根本上化解纠纷。
首先,法官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法律裁判文书出示给原告两姐妹看,耐心地告诉她们,仅凭原告目前能够提供的证据,原告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律百分百的支持,引导她们的诉讼请求要回归理性。同时,法官专门找到孔大妹,从亲情角度做她的思想工作,引导三姐妹要珍惜亲情,解开心结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。通过法官的多次协调,三姐妹就涉讼房产的分割终于达成一致意见,孔二妹、孔三妹也愉快地从法院撤回了行政起诉。至此,一起矛盾激化的行政诉讼得到妥善化解,并且三姐妹之间的亲情也得以维系。
“这起案件,是我们法院创新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。”在日前吴中区法院和吴中区法制办联合举办的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共同推进法治建设”新闻发布会上,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周宏对记者说,“针对当前行政案件的诸多特点,法院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,加大调解力度,力图实质化解纠纷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。”(记者 邹强 通讯员 陶萌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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